家長投訴信-公開回應

於2016年6月30日,本會接收到澳門體育局的通知,事關有一名市民匿名投訴本會在挑選集訓隊運動員及選派運動員外出參賽時有不公平的對待問題。對此,本會已向澳門體育局作出了書面回覆,信函中提及到運動員家長投訴本會在處理集訓隊存在不公平待遇的問題,本會十分重視同時亦總結了下列兩大主要問題以公開回應家長的訴求:

 

(一)運動員殘障身份資格問題

本會對每位參與本會訓練運動員均需要出示殘障證明、醫生證明或教青局教育安置文件,當中對象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智障人士、自閉症、亞氏保加症、唐氏綜合症等不同程度之障礙人士。根據國際公認對於智障人士分類之標準,分為臨界、輕度、中度、重度及極重度的不同程度智障類別。

按照本澳教育暨青年局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分類指引,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包含融合生、特教生及特教小班生。當中融合生教育會安排在主流學校之中(也可能包含名校),提供個別化教學調整。其中小班生主要是中輕及中嚴重程度的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特教生主要是中嚴重及極嚴重程度的特殊教育需要學生;

對於投訴信中家長將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局限於特教生因而提出停止對融合生服務的特別要求。本會不只為特教生提供服務,家長錯誤理解了有關特殊教育需要的意義。

 

(二) 資源運用

本會集訓隊的選拔是根據運動員的競技能力、自理能力、表現、紀律及殘疾分類進行的。由於集訓隊運動員有他們自己的個別化訓練計劃,每個運動員均有其針對性訓練計劃。

當中貴局資助的兼職訓練人員專門協助集訓隊訓練工作,故此習訓隊教練獲得貴局的資助人手較為充裕;現時貴局沒有資助本會其他專職人員,而其他非資助體育項目的教練則是由本會自行聘請,因此人手較為緊張,往往令家長感到習訓隊運動員較受關注。

集訓隊運動員是採取公平公正的方式選拔,因此當中也有可能包括融合生,並沒有存在對特教生產生偏見及缺乏耐心的情況,因為本會了解學生們的獨特性。

 

總結 :

澳門特殊奧運會一直以自身資源去推動有關工作,由於殘障體育的資源缺乏,本會已不斷的尋找更多資源以希望能更好發展智障人士體育活動。過去殘障人士體育往往因場地問題,出現正常人優先或體育單項總會優先(如保齡球總會、田徑總會)等原因而不能分配到較好訓練場地,而近期在體育資助上更優先削減殘障人士體育資源。

殘障人士體育比賽不一定和正常人的高競爭有着同樣的規範和要求,智障運動員亦不會希望成為經濟收縮之下的被優先犧牲對象。這將會是智障運動員所面臨的挑戰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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